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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大学生创业园办事手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www.dongcip.cn 添加时间:2016-01-05 15:05 浏览次数: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认定
1、认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等创业项目。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扶持和资助
1、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
1)资助条件
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五年内 (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五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
②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③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毕业后五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⑤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资助申报材料
①《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http://www.xhrc.net/doc/0812092.doc
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方税务登记(副本)、验资报告复印件(须带原件查验);
③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
④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
⑤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
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另备电子文档);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
⑥西湖区大学生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情况表
http://www.xhrc.net/doc/0812091.xls
⑦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http://www.xhrc.net/doc/0812092.xls
 
 
3)资助申报流程
①受理。向西湖区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在大学生创业园内的企业由园区管理部门综合申请材料后统一上报);
②审核。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③评审。市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④公示。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核准。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⑥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再区财政局拨付。
 
2、优惠政策
1)获得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的企业,区财政按1:1配套。获得国家、省创业项目资助的,按有关规定配套。
2)新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两年内5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在创业园外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由区财政给予两年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不足100平方米的,按实际租用面积计),标准是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0.5元/平方米·天。(实际支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补贴)。
3)其他优惠政策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房租补贴
1、 房租补贴的条件
获得过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的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的企业。
 
2、 房租申报材料
①《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http://www.xhrc.net/doc/0812093.doc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方税务登记(副本)、验资报告复印件(须带原件查验);
③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复印件(须带原件查验);
 
 
受理部门:西湖区人事局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87935170 / 8793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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