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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条件?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http://www.dongcip.com/ 添加时间:2016-01-05 13:57 浏览次数: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简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企业注册>1年;
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 30%;
四、研发人员> 10%;
五、研发费用:小于5000万>6%;5000万-2亿>4%;
2亿以上 >3%;(近三年)
六、高新技术收入占总收入>60%;(上一年)
七、四项指标>70分
 (知识产权30;成果转化30;组织管理20;成长性20)
4项关键指标解读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1项以上发明或6项以上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项以上/年
三、研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项目管理制度、研发绩效考核、研发人员和设备清单
四、近三年成长性指标
总资产增长率35% 销售收入增长率35%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市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本办法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服务,具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场地和设施,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领导班子重视科技,企业领导班子中应有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8%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 
(四)建有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或有稳定、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
(五)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六) 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研发经费比例为4%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经费比例为3%以上。 
(七)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八)有严格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有关附件材料:
1. 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本单位情况简介(内容包括科研、生产及销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场地、设备、生产规模、人员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   
3. 企业上月份财务会计报表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 本单位技术开发费的提取和使用证明;   
5. 本单位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证明;  
6. 本单位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   
7. 本单位研制或生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产品或技术等的鉴定(验收)证书、技术标准、测试或质检报告等;   
8. 本单位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复印件);
9.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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